关于开展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动员全体教职工围绕效能建设,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拟定措施,积极整改,强化责任,全面提升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育人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逐步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观念意识更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竞争实力全面提升,进而跨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整体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 长:邱传室
副组长:陈华龙
成 员:李雄德、冯四东、齐建华、曹晓东、李文跃、吴天麟、罗亨江、金小军
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曹晓东
办公室成员:金小军、孙华明、李汉贵、汪有明、吴年进、甘银根、程卫桃、李辉星、程 谦、詹素珍、熊颖群、杨云、王谢玮
四、评议方式
鉴于各部门工作性质的差异,根据工作性质和相似的原则,现将学院所有部门为三个大组进行评议,具体如下:
一组:教务处、材料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数字艺术系、工商管理系、图书馆、成教科研处(含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组: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含校企合作办)、财务处、总务基建处、团委、膳食服务中心、保卫处
三组:党办、院办、工会、监察审计室、艺术设计与开发中心、宣传统战部
五、评议内容
为了达到查找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的目的,将对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效能、工作形象、工作成绩、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创新意识、勤政廉政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评议。
六、评议组织形式
将采用领导评议、处室评议、教职工评议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领导评议为助理以上的院级领导进行的评议(助理不参加对本处室的评议);教职工评议为非中层干部的职代会代表的评议;学生评议采用每班安排四名学生对各部门进行评议;(学生代表的身份为:学生干部2人、普通学生2人。)处室互评为第一、二组处室推荐1人对第三组处室进行评议。
(一)由于第一、二组的工作对象主要为学生,因此采用领导评议、教职工评议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领导评议(30%)、教职工评议(30%)、学生评议(40%)。
(二)由于第三组的工作对象为教职工,因此采用领导评议、处室评议和教职工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领导评议(35%)、处室评议(15%)教职工评议(50%)。
总分:按100分计。
七、分数统计及名次
分数统计采用在评议分数基础上扣分的方式。学院将在校园内设置两个意见箱,公布一个投诉电话,意见箱每周开二次,若核实为有效投诉,则扣除该部门总分数1分。
有效投诉:必须是实名投诉,由监察审计室负责核定真实性,并对投诉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名次的确定按每组的分数高低排序。
投诉电话:8445678
八、奖罚办法
(一)奖励办法
依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组设一等奖一名,第一组设二等奖二名,第二组和第三组设二等奖各一名。
奖励金额: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
(二)诫勉及改进
1、在评议过程中,若广大师生对评议部门某单项集中性意见较大的,则责令该部门负责人(分管范围内)写出书面说明报告,并限期整改。
2、若某部门的综合评议分低于60分,则为不合格,将由党委、纪委组织对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注:1、此活动在年底进行,寒假前结束。
2、评议对象为以部门为单位的所有人员。
3、奖金以总数的形式下发各处室,由处室决定分配形式。
4、该评议获得一、二等奖的部门将在处室考核的总分加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