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更新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为加强江西省科技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科技 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同时对原有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 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 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 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 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熟悉国内外相 关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动态;
4.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 贴的专家等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三种类型。
1. 技术专家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5 年以上;
(2) 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5 年以上;
(3)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 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5) 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
(6) 省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 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 管理专家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新区(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国家级/省级公共创新平台与载体的主任(院长);
(2) 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 型领军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 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转制科 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4) 科技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 5年;
(5) 行业协会(学会)负责人。
3. 财务专家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从事相 关行业 8 年以上;
(3) 高校或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 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医院等财 务部门负责人。
(5) 在金融、证券、保险、风投等领域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员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 两院院士;
2. 长江学者;
3.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 人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4. 国家重点研发、国家重大专项(含原国家 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5. 国家创新平台[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 究中心(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6. 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省内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提交、常年受理、定期审核、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各有关部门、高等 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在系统作为申报单位,负责向省科技厅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专家征集工作,需由申报单位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进行网上添加。
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提交省科技厅审核备案。
三、系统操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添加。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以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进行本单位评审专家账号、角色添加。
2. 个人完善提交信息。评审专家,以个人账号登录,选择评审专家或临时评审专家角色进入系统,在“系统管理- 个人信息维护”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初次成为临时评审专家的,在专家个人信息表经过科技厅最终审核后,正式成为评审专家。
3. 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系统管理-单位人员管理-评审专家信息审核”页面,对本单位人员提交的评审专家信息表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广泛动员。专家库是我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 要组成部分。今后我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 技奖励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广泛动员,做好新增专家推荐和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
2.落实严格把关。申请人员需根据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专家所在单位要按照专家入库条件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移出专家库,并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3.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征集活动实行全年常态化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应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每年至少登录一次专家系统。
五、征集时间
各分院及部门上报专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请各分院及部门科研干事将《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人员信息模板》发送至:jxtcgym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部门+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人员信息”。)
管理员进行专家账号、角色添加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
专家个人完善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婕
联系电话:0798-8416613 18879899852。